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台灣新聞自由考(八):消滅台灣下等語




197064,教育部文化局長王洪鈞在立法院報告時,舉出電視節目的缺點時,除了娛樂節目太多、節目水準不夠理想外,另一個缺點方言節目太多。由此可知方言,特別是台語節目,在這位文化局局長兼新聞界教父新聞思想大師的眼中是一種缺點。



 

八、消滅台灣下等語

   之前的文章,均鎖定於印刷媒介進行探討。而1962年,臺灣第一家商業電視台,台視開播。此後,1969年,中視開播;1971年,華視開播。


    自三家無線電視台開播以來,臺灣的傳播科技可說是又向前一步,但稍稍跨進的一步,卻無可避免地橫遭中國國民黨黨國機器管制。


資本控制
   

開辦電視台需要大量資金,在當時。更是高科技門檻的行業,再加上當時臺灣實施鎖國政策,無法與國際進行科技、知識的交流。因此臺灣的電視產業發展,從起點就和黨國機器脫不了關係。


    就以股權結構來看,三台是民營、黨營、國營三種不同組成,但實際上,全部都是國(黨)營電視台。因此國民黨左手以政府的角色,透過法令與政策來規範三台的運作,右手以資本的管制,達到控制人事,進而決定公司的營運方向與策略。


    台視:剛成立時,資本額是3000萬新台幣。省營六行庫共同投資49%,台泥等民間企業11%,日本四家電器公司合計40%,所以就帳面而言,是民股51%,官股49。由於官股未超過一半,按公司法規定,台視屬於民營公司。


    但「民營公司」說顯見是不合事實的描述。因為其由省府六行庫占49%的股份,屬於大股東持股型,而六行庫的老闆又是省政府,而且,省政府的老闆是國民黨。


    中視:中視成立時,蔣介石親自介入,將中視扶植為以中廣為主,民間廣播公司與私人資本為輔的電視公司。


    初始,中廣持股50%,28家民營廣播電台合佔28%,其餘民股佔22%。開播後,中視虧損,部分民股退出,而退出的部分便由國民黨蒐購,形成國民黨持股超過50%的局面


    以股權觀之,中視是以國民黨為主要股東的公司,當然,國民黨文工會也將之納入麾下,負責督導之職。所以由歷屆理事名單便可看出,中視具有強烈的黨政色彩。


    華視:初始,教育部和國防部合計49%,民股含大同、聲寶、台塑中興紡織、僑資,及其他人士,共計51%。


    華視董監事大多是軍人出身,70年代後,董事長多由軍方的政戰系統控制,或由國民黨要員把持。


    結構性而言,透過股權分析,三台分別由省政府、國民黨、國防部控制,所有媒體主管均由不同層級的國家機器掌控。所以,大至政策,小至內容,都在國家機器的掌控之下。


    總之,老三台視非常標準的意識型態國家機器,或更精確地描述,是意識型態的黨國機器,在這種狀況下,新聞能報些什麼呢?主播盛竹如回顧當年時,這樣說:「在那種環境下,要報導真相是不可能的。


內容審查


國民黨為了防杜「不當」內容透過媒體傳達,因此制訂了非常嚴格的內容審查制。雖說是內容審查,但由主管機關的混亂,我們可以瞭解國民黨政府根本不具備管理廣電媒介的專業知識,只能土法煉鋼走一步算一步。


年份
主管機關
1950
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
1952
教育部
1959
交通部
1961
新聞局、交通部
1967
教育部、文化局、交通部
1973
新聞局、交通部


    此外,遲到1976年,廣電法才公布。也就是說,廣播業經營了20多年、電視台開播了14,臺灣才有關於廣播電視的正式法規。


    但,縱有廣電法及相關施行細則,亦僅是將國民黨政權對廣電產業的管制精神加以制度化罷了,談不上什麼輔導與補助。


    舉例來說,當時廣電法第一條陳述管制廣播電視的目的為:「闡揚國策,宣揚政令,報導新聞,評論時事,推廣社會教育,發揚中華文化,提供高尚娛樂,增進公共利益。」,這種條文,就相當於報禁精神的「限載」[1]


    而廣電媒體的內容審查制度,具體形成於教育部與文化局共管廣電媒體時期。


    19671111,文化局成立。1970年,台視與中視播放民間戲曲,如歌仔戲與布袋戲等。當時布袋戲更造成了收視率超過90%的驚人數字。這個危險的數字,讓國民黨政府大為吃驚,這點稍後會再度敘述。因此,19746月,新聞局以「妨礙農工正常作息」為由,禁止布袋戲在電視台播映。


    此外,文化局還規定所有的電視劇本大綱,均需事先送審,通過後方准許播出,其審查原則為:


1.應選擇配合當前國策及社會需要之題材與內容。
2.應選擇負有教育意義之題材與內容。
3.不得有頹喪、殘忍、貪婪、兇殺、恐怖、誨淫誨盜之情節。
4.不得有足以模仿犯罪之示威、暴動、自殺、賭博、狎妓、迷信邪說等不良行為之描述。
5.不得引用法令禁止之戲劇、歌曲、電影、小說、書刊等內容。
6.不得有貽害青年及兒童身心健康與妨害善良風俗之主題與對話。


    我們仔細一看,這不得了啦!按這個內容去審,現在除了大愛台的連續劇以外,其他連續劇通通都會被禁,更別提以這個標準看今日的新聞報導


    實際上,按照這種禁令,所產生的連續劇,也就是三廳式的瓊瑤愛情悲喜劇,除此之外,也沒別的劇本可演。


    提到此處,當筆者每次返鄉時,祖母總是會向筆者抱怨說今天的新聞和連續劇多暴力多血腥,讓人不敢看,還是以前好。


    畢竟祖母是長輩,不忍拂逆。但就以學術標準來檢驗,以往的「乾淨」內容,只能算是灑了過多消毒水的菜色,乾淨是很乾淨,但卻不能吃。因為那是黨國大廚幫你悉心調味的拿手好菜。


    而今日混亂暴力血腥迷信淫亂賭博暴動自殺示威殘忍恐怖貪婪迷信的內容,雖然不營養不衛生吃了會拉肚子,就像觀光夜市裡的詭異食材,但最起碼你看就知道這個東西有問題


不是那種看起來乾淨,卻包藏禍心的食物。


語言消滅政策


語言,是歷史的結晶,也是文化的承載體。消滅一種文化,有很多種方法,其中一個有效的途徑便是消滅語言。如此,歷史與文化的傳承鍊斷掉,那此一民族也雖生猶死。


    中國國民黨政府敗逃來台以後,語言政策持續大中國沙文主義,將閩南語、客語、日語、所有山地語全都打為番邦文化語言。


    194642,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設置「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推行國語運動,清楚表明兩項原則:


一、以國語統一全中國語言
二、不消滅方言


    這兩個完全背道而馳的原則,非常可笑,就像是要秦始皇統一中國,但不消滅六國一樣。所以,在實行上當然只實施前者。


    當時臺灣地區四大族群,以閩南語使用者為最多,而後依次是客語、中國各方言、原住民語言。但在「國語運動」下,學校教育與官式場合一律使用北京話,從此北京話便成為「國語」[2]


    臺灣自有廣電視業以來,廣電媒體便負有不斷推廣國語的任務。非國語節目在政策的重重綁縛下,不管質、量,均無法和國語節目相比。


    但國民黨官員便以「台語節目充斥低俗趣味」為由,繼續禁絕台語節目。所以管是他們在管,禁也是他們在禁,我們不難想像本期非國語節目在製播上所橫遭之困頓。


    除此之外,統治者政以團結、愛國為由,教化百姓對中國的孺慕之情,並且繼續塑造國語=優秀,方言=低俗的二元對立概念。而這種以國語為尊,方言為卑的概念,不時可見於官方的談話之中。


例如,197064,教育部文化局長王洪鈞[3]在立法院報告時,舉出電視節目的缺點時,除了娛樂節目太多、節目水準不夠理想外,另一個缺點方言節目太多。由此可知方言,特別是台語節目,在這位文化局局長兼新聞界教父新聞思想大師的眼中是一種缺點。


既然是缺點,當然就要予以消滅。


芝蘭、蕭艾

   
21世紀的現代,不止將歌仔戲送入國家戲劇院,更將布袋戲譽為臺灣國寶。但在獨裁統治的年代,無論內容,只要是講台語的節目,一律視為怪力亂神,危害社會善良風俗。


    當看到昔日對方言節目橫加阻撓的新聞局長宋楚瑜,自省長選舉以降,2000年總統選舉、2004年總統選舉,到台北市長選舉,每逢選舉,便用半生不熟,奇腔怪調的台語競選或助選,就感覺臺灣到底是對統治者太寬大了?還是單純地無歷史感?


    何今日芝蘭,為昔日蕭艾?







問題:
中國國民黨政權在台灣的實質統治階段,有人認為是殖民政權,亦有人認為是收復失土。請你就所學,以「語言消滅政策」而論,申論中國國民黨是否為殖民政權。(提示:日本時期皇民化教育)



延伸閱讀:

瞭解台灣:中國種族主義黨


相遇與離別的行星(四:火刑台的巫女
 


[1] 當然有更實質規定播送內容的條文,例如廣電法第2122262829條,以及廣電法實行細則等,都是明確限制了播放的內容。
[2] 年紀稍長的讀者應經歷過「講台語罰站罰錢掛狗牌」的歲月。
[3] 此君在政大新聞系的網頁上,被稱為「新聞界教父」。讀者若不健忘,應該記得前篇提及鄭貞銘被稱為「傳播教父」、「記者老師」。當其2004年病逝於美國舊金山時,鄭貞銘在報上稱他為「一代新聞思想大師王洪鈞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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