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

試驗收一項「嚴肅的學術工程」:林著《大眾傳播理論》讀後雜感





這本由教授所長執筆、動用三位校對人員,並且經名家強力推薦之國內最新出版的《大眾傳播理論》其實是一項亟待修繕改進的工程。






 


(本文出處[1]57,239-244)
 
試驗收一項「嚴肅的學術工程」:林著《大眾傳播理論》讀後雜感

余陽洲


書名:大眾傳播理論
作者:林東泰
出版日期:一九九七年九月
出版社:師大書苑
 
 




自民國55年徐佳士教授膾炙人口的《大眾傳播理論》首度出版以來,國內傳播書市先後上架的理論類入門教科書,著作、翻譯林林總總不下二、三十本。其中,師大大傳所所長林東泰教授新近完成的同名《大眾傳播理論》一書,尤其博得學界先進好評,讚譽該書不僅是本地傳播教、學的福音,更是一項「嚴肅的學術工程,也許可以被視為今日台灣傳播學界已經邁入成熟境界的一個指標」。 (1) 前輩鼎言推薦,筆者讀完全書後,也有些補充的看法和感想。底下,就權充續貂之見。
 


的確,比較同類著作,該書的創新性在首章即展現無遺:作者從「典範」概念切入,詳細引介其意義之外,並且將大眾傳播的主要理論和相關學派,比附歸類在「結構功能學派」、「衝突學派」、「符號互動論與現象學」、「批判理論」、「文化研究」五大社會科學典範名下。這樣的架構安排,多少可以讓初窺堂奧者了解各傳播學理的淵源脈絡,以及清楚理論背後的意識形態和價值選擇,從而廣開視野,避免了奉一家言為真理的專斷閉塞。作者求新之處,還包括嘗試接枝歐陸另類觀點於主流的美國傳播研究,以求跳脫出兩大典範「分而治之」的傳統處理方式。該書亦添列了晚近的「人際虛偽理論」 interpersonal deception theory,頁66)、「可能深思模式」(elaboration likelihood model,頁116)、「猜測說」(second-guessing,頁404)等學說資料,以方便讀者和先前出版的教科書互通有無。此外,作者還點出學界沿用成習的部份翻譯語彙並不適切,所以鎔鑄了大量(包括人名在內)的新詞,如「梭修賀」(Saussure,頁55)、「綜覈」(meta,頁158 等)、「長期固定樣本調查法」(panel/longitudinal study,頁265)、「資溝」(knowledge gap,頁448)等等取代之。這或許也算得上是特點

 
 
另方面,若苛求些來看,林著的新風貌底下卻仍然留存著老舊景象。雖然作者聲稱,書中同時關照主控與另類典範的對話論辯,但比較兩者所分派到的內容篇幅,全書終究還是一面倒向美國的傳播研究。至於歐陸學理,僅僅是浮光掠影地點綴其間吧了!就如同「議題設定功能」(第七章),光介紹一則統計公式的文字將近兩頁,而兩大典範融合的重頭戲卻幾無演練。甚至,像是「涵化理論」,原本就已經存在若干有關銜接歐、美學理的研究文獻。(2) 但在作者筆下(第九章),不但未見發揮,反以「涵化理論似乎又與文化研究有某種程度的相同關照點」等寥寥數語帶過。由此觀之,所謂融歐美典範於一爐的 創意」多少打折,而滿心期待的讀者們也免不了失望。
 


至於傳播類教科書的求新求變,在內容上其實不必劃西方自限。國內傳播研究自前輩首開風滿以降,累積30年的結果豈無可觀之處?歐美學說在台灣的印證或適用性,一被視為落實傳學本土化的重要工作,也還可以讓入門者體會理論之活學活用。而分見林著各章末,總計約 105頁的「參考書目」,其中卻只引錄兩本出版已有相當時日的中文著作。對照作者取捨國內外傳播研究之懸殊比例,「本土化」似有淪為口號之虞?再從新/生手們的立場考量,姑且不論一長串書單是否具實質意義,連篇外(英)文書目能夠激發的學習興趣恐怕有限,反倒平添了學習上的距離感與壓力。
 


而在大量翻新的譯詞方面,如果新詞的信雅達程度並未超越前人作品,一來效用無法彰顯,也還容易造成入門讀者的困惑及負擔。事實上,林著所創用的新詞之多且雜,連作者本人都無法保持一致性。例如,語言學大師Saussure的名字有「索緒和」、「梭修賀」兩種 截然不同的譯法(頁2855),"meta"一字改譯成「綜覈」之後卻又恢復為「後設」(頁322),「操作化定義」與「運作化定義」游移於各章節間 (頁340361449等),而elaboration likelihood model更在短短一小節裡出現三種版本的中文名稱(頁116-120)。更教人不解的是,本地傳播學/業界周知的RCA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與NBCNational Broadcasting Company)竟分別被重譯為「美國廣播電台」和「美國廣播電視網」,前者甚至被誤稱是「美國最重要的國防通訊設備提供廠商,它製造雷達、飛彈導航系 統……甚至控制了全球兩百多個國家的通訊網」(頁209457)。書內也還存在其他人文景物的誤筆 (3) 雖不至影響傳播理論的學習,但總是遺憾。

 
 
全書最最嚴重的疑義,莫過於作者針對部份基本學理和概念的論證陳述,或欠缺說服力,或根本錯誤!以下,舉幾則再清楚不過的例子,原文照引並扼要地加以補充、更正:
 

 
1.      在(Westley & MacLean的)大眾傳播過程模式當中…A是代表『傳播者』的新聞記者,而B則是代表『閱聽人』…C就是代表了新聞媒體裡的編輯人員」(頁77)。
  


根據書中註記,上項說明似乎是作者直接參閱1957年的原典所得。不過,對照其他中外學者關於同一模式的解釋, (4) 內容卻大有出入。
 


究其實,A代表「鼓吹者」(advocate)角色,意指政府發言人或廣告主之類的消息來源;C則象徵中立性的「通道」(channel),也才是恪守客觀意理的新聞專業人員。林著未能辨明兩者的區別,導致往後對該模式一連串牽強的解讀
 
  1. 在『說服傳播』的『媒介效果萬能論』是以實驗法取得媒介效果的實證」(頁135)。
 
首先,Hovland領導的「耶魯傳播與態度變遷計劃」並未針對傳播媒介進行研究,所以其結論非如上文所稱的「是媒介效果的實證」。 (5) 而該研究計劃雖證實傳播效果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卻不曾對效果的大小下定論。所以,後起學者仍然依循先驅的腳步,努力尋找那一串開啟閱聽人心靈的神奇之鑰。
 
 
作者既沒有參引旁證,就逕行貼上「萬能論」標籤的做法,似嫌倉促武斷。另外,如從傳播研究的歷史分期來論證,更多的學者如RogersSeverin & TankardMcQuail等反倒與林著的歸類相左,而把「耶魯研究」時代(1946- 1961)列入「效果有限期」或「大效果檢驗期」 (6)
 


  1. 此異質性就是意見領袖必須擁有比他的追隨者更高的社會地位」(頁154)。
 
意見領袖未必擁有比周遭的人們更高的社會地位──Lazarsfeld的「兩級傳播」研究發現,只有在「公共事務」議題上,意見領袖具備較高的社會地位,購物、跟隨流行及看電影方面則否 (7) 換句話說,在更多的情況裡,意見領袖與其追隨者的社經地位應該是「物以類聚」的。
 

  1. 傳統社會只允許垂直的社會移動但是在現代化社會,水平的社會流動到處可見每個人都可以開擴自己的前程」(頁191)。
 
上項敘述,和社會學對於傳統和現代社會中的「社會流動」觀點大異其趣。按理說,在傳統社會裡,階級之間絕少「垂直移動」,這也就是為甚麼當年Lerner歸咎那位無法設想總統角色的土耳其農夫,是土國邁向現代化的絆腳石。 (8) 


 
而同樣介紹Lerner在「大眾傳播與國家發展」研究典範中的學說,林著卻再三強調「水平移動」促成社會進步的重要性。作者對於「社會流動」的新解縱使成立,也應該提出配套資料做為佐證。

 
 
種種疑義之外,書中還出現諸如「晚近的接收分析(reception analysis) 只強調認知層面的訊息接收,當然迭遭文化研究者的批評」(頁30)、「凱茲和拉查斐認為……資訊傳播過程未必只是『兩級傳播』,很可能是『三級傳播』,或 是更『多級傳播』」(頁152)、「所謂文化帝國主義應該是指美國獨霸全球影視文化的現象」(頁197)等不無語病瑕疵的行文構句。 (9) 再加上失實的模式、錯誤的數據,以及諸多排版疏漏(10) 林著的效用就此七折八扣,而已經選擇該書做為基礎讀本的教師,更須擔負指正疑義的守門工作。

 
 
或許,編寫一冊份量厚實、各家理論並陳的著作,疏失在所難免。但無論如何,為缺乏經驗而傾向「照單全收」的初學者計,入門教科書更應審慎徵引、解說基本的學理內涵。因此,在高標準的驗收尺度下,筆者以為,這本由教授所長執筆、動用三位校對人員,並且經名家強力推薦之國內最新出版的《大眾傳播理論》其實是一項亟待修繕改進的工程。而如果期待台灣的傳播研究邁向成熟境地,最起碼,學界中人應當重視並共同維持學術出版的純度!
 





註釋
  1. 見該書「徐序」。
 
  1. GerbnerGross從實證出發,進而論及電視所扮演之散播恐懼,以維持既有秩序的統治工具角色。見Gerner, G. & Gross, L. (1976). Living with television: The violence profile.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26: 173-199. WhiteMcQuail也先後指出,Gerbner等人的論述,接近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觀點及馬克思主義分析。 分見White, R. (1983). Mass communication and culture: Transition to a new paradigm.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33:279-301; McQuail, D. (1994).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ies, 3rd ed., pp. 364. N.Y. and London: Sage. 
 
  1. 例如,「火星人進攻記」廣播劇的原著作者應該是英國小說兼社會評論家H. G. Wells,但書中將其誤植成該劇製作人之一,同時也是經典名片「大國民」 (Citizen Kane)導演的美國影界奇才Orsen Welles(頁94;一字之差的小小疏忽,卻容易也曾經造成電影系組同學們的誤會)。而述及「議題設定」研究的源流,作者又錯把北卡羅萊納大學座落的Chapel Hill,連帶視為州政府所在地(頁260;又,北卡首府應為Raleigh)。
 
  1. 參閱余也魯(1977):《傳學概論》,頁306,香港:每天書樓;Severin, W. J. & Tankard, J., (1988). Communication Theories, 2nd ed., pp.37-39. N. Y.: Longman.; McQuail, D. & Windahl, S. (1993). Communication Models, 2nd ed., pp.39-45. N.Y.: Longman. 
 
  1. 「媒介效果」一說,或是和Hovland參與之「我們為何而戰」(Why We Fight 的宣導影片研究混淆了?不過,該大眾傳播研究卻是傾向「媒介效果有限」的結論。見Lowery, S. & DeFleur, M., (1988). Milestones in Mass Communication Research, 2nd ed., pp.132-134. N.Y.: Longman,或王嵩音譯(1993):《傳播研究里程碑》,台北:遠流。
 
  1. Rogers, E., (1986).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轉引自莊克仁譯(1988):《傳播科技學理》,頁198-201,台北:正中;Severin, W. J. & Tankard, J., op.cit., p.324; McQuail, D., op.cit., pp.329-330. 國內亦有學者明白舉Hovland之實驗研究做為「效果有限模式」的代表,見張錦華(1994):《傳播批判理論》,頁47-50,台北:黎明。
 
  1. Lowery, S. & DeFleur, M., op. cit., pp.177-184. 相關內容的節要說明,可見翁秀琪(1993):《大眾傳播理論與實證》,修訂初版,頁73-75,台北:三民。
 
  1. 該則土耳其農夫的小故事,引自李金銓(1983):《大眾傳播理論》,修訂初版,頁242,台北:三民。
 
  1. 針對前舉各例,筆者挑剔之「語病瑕疵」處,依序說明如下: 

首先,「接收分析」固然重視閱聽人對文本的認知詮釋,同時還得考慮其身份認同和社會位置的問題,研究者並可根據特定的理論架構來解讀閱聽人與文本的互動關係/過程。著名的「接收分析」研究,如Radway之《閱讀羅曼史》(Reading the Romance),即是從批判父權社會的女性主義角度,來探討父女閱讀羅曼史小說的經驗。〔見Lindlof, T., (1995). Qualitative Communication Research Methods, pp.55-56, N .Y. and London: Sage.〕而「接收分析」做為研究取經,則不僅涵括多樣的流派及關注重點,也和「文化研究」交織重疊、關係密切〔參閱翁秀琪,同註七,頁 218-226;林芳玫(1996):《女性與媒體再現》,頁160- 162,台北:巨流〕。是以,林著過份簡化「接收分析」,不無「打倒稻草人」之嫌。
 
 
其次,拉查斯斐等學者的「兩級傳播」研究,似未有過「三級」或「多級傳播」的推論。而根據李金銓教授的著作,該項修正說法其實是由Rogers所提出的〔參閱李金銓,同註八,頁146〕。
 

最後,「文化」一詞可說是鋪天蓋地、無所不包,絕非影視內容可以窮盡概括,而「帝國主義」的進犯之途又豈是電視和電影而已?在馬克思學者眼中,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的「屠城木馬」可以一路從麥當勞、NBA職籃、唐老鴨漫畫、國際新聞流通、好萊塢影視娛樂、跨國廣告代理商,數算到水泥工業、核能電廠等的軟硬體設備、運作技術,以及其背後的邏輯思維。相形之下,林著的推論說明顯然欠周全〔關於「文化帝國主義」的評析,見Tomlinson, J. (1991). Cultural Imperialism,或馮建三譯(1994):《文化帝國主義》,台北:時報〕。
 
  1. 在模式圖形方面,書中列舉的「威斯雷和麥克林傳播模式」(頁78)與「大眾傳播體系的基模圖」(頁 424)皆與原典〔分見註四、DeFleur, M. & Ball-Rokeach, S.,(1989). Theories of Mass Communication, 5th ed., pp.424. N.Y.: Longman.有所出入;數據資料方面,作者轉引之「全球唱片業市場集中化狀況」的統計數字矛盾有誤(頁459)。此外,各章「參考書目」裡,除了文獻資料和著作人的脫漏誤植,或是版次、出版年代的交待不清等「老問題」之外,更遺漏了許多作者自己所引用的研究報告或著作。根據筆者粗估,總結來看,如果真要交待並訂正全書的排版疏漏及錯誤處,非得一份三、五頁的勘誤表不能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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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自《新聞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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