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日 星期日

現代社會與脫序(三):自由戀愛



R0012537


正如同「自由是殘酷的」此一命題,自由戀愛當然也是殘酷的










三、自由戀愛、婚姻市場

偶像劇鼓吹自由戀愛,但這是一般人的幻覺。仔細分析此等通俗劇情可發現:以青少年為消費對象的節目,戀愛過程是以「一見鍾情式地盲目戀愛」為主,但這只是傳統「姻緣命定說」的舊瓶新酒罷了;而以「成熟的都會男女」為市場的節目便圍繞著三角與多角關係打轉。


但無論如何,都離「自由戀愛」的意旨甚遠。


正如同「自由是殘酷的」此一命題,自由戀愛當然也是殘酷的


人們挑選伴侶或擇偶的過程,有如個人在市場上買賣商品一般。他們通常是以自身擁有的資源,包括金錢財物、社會地位、聰明才智、相貌身材、性格特徵與家庭背景來抬高自己的身價,換取一個相配的對象,此種運作方式我們稱之為「婚姻市場」(marriage market)。婚姻市場的存在必須符合三個要件:[1]



(一)自由戀愛:如果沒有自由戀愛,就像商品市場被人壟斷、缺乏自由競爭一樣,是無法選擇到自己認為最佳的對象;


(二)理性行為:每個投入市場的適婚男女必須以理性行為進行交易,而且以最小成本獲得最大報酬;


(三)公平交易:男女雙方不可以用非法或欺騙的手段騙取對方,彼此相互尊重。總之,在婚姻市場的機制運作下,男女雙方各擁有其資源,而透過自由戀愛、理性考量與公平交易,便能反應出個人的市場價值。在婚姻市場裡,婚姻伴侶的選擇有兩種主要方式:婚姻安排與自由選擇(或自由戀愛)。



只是,以上論點純為社會學的理想規範,實際而論,「公平」或「理性」是否存在呢?





※本系列(一)(二)不公開


延伸閱讀:

七夕():戀愛是很殘酷的


讓我自由你的夢想(四Show Hand





[1] 參考葉肅科之著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