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本民眾而論,「安保條約」根本就不是什麼安全保障,而是準備把民眾重新送上戰場的惡魔條約。
承前閱讀:
安保鬥爭(四):五五體制
五、第一次安保鬥爭
由於免除軍備預算,加以韓戰特需產業,日本主要經濟指標在1955年時迅速恢復至戰前水準,在經濟方面已站穩腳步的日本,醞釀廢除安保條約的呼聲,為何?
首先是內閣總理大臣岸信介,有識之士對其抱持高度不信任的態度──因為他曾是甲級戰犯。但在日本敗象已呈後,轉瞬加入反東條英機(日本甲級戰犯之首,「被視為」是二戰最大罪人)側。
戰敗後,由於屠夫蔣介石從中運作,加以美國天皇礙於韓戰,需要間接統治者,因此洗刷他的「戰犯嫌疑」。但這在反戰人士,與從地獄中回來的戰士們眼中盡是不可思議,因為岸信介就是驅使他們「七生報國」、「決戰本土」與「一億總玉碎」(二戰日本宣傳口號)的日本帝國主義惡鬼,現在竟然搖身一變成為日本民主主義的首相。
其次,美國在冷戰時期,為了箝制共產擴張,在東西方各設一道堅實的防衛網以阻絕紅色勢力。西方就是著名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這是一個標榜「共同防衛」的組織。
亦即任一成員國受到外部攻擊,會員國可針對敵手進行共同反擊的軍事協定。當然,「外部攻擊」的指涉對象非常明確,乃蘇聯與華沙公約組織(Warsaw Treaty Organization ,WTO)。
而東方代表當然就是《日美安全保障條約》與《美利堅合眾國與中國共和國(中華民國)共同防禦條約》(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此條約的意義在於,即使「敵國」攻擊的是「駐日美軍」而非「日本自衛隊」,但基於安保條約,日本也必須加入還擊行列。既然還擊,「敵國」就不會只針對美軍。
因此,美日安保條約的確認與延長,其意義便是把日本納入全球冷戰體系中,而日本好不容易從戰敗國的陰影走出,卻又馬上面臨熱核戰爭、區域戰爭與代理戰爭的威脅中。
是故對日本民眾而論,「安保條約」根本就不是什麼安全保障,而是準備把民眾重新送上戰場的惡魔條約。
1960年1月,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岸信介訪美,與美國總統艾森豪達成協議;同年5月19日,安保條約在內閣制的國會下,執政黨以優勢人力強行通過。
對此變局,許多民眾基於反戰理念,挺身而出反對安保條約。對日本國民而論,這是基於民主主義與和平憲法的大義之戰。要反對的不只是右派美國帝國主義的買辦內閣,亦是岸信介強渡關山的安保條約。因此稱此運動為「反右、安保」鬥爭。
6月15日,在日本國會議事堂前聚集約莫十萬的示威群眾,其中國會南門遭到激進份子推倒,上千名學生衝進國會向右派議員強烈抗議人民的不滿,在衝突中,東京大學的學生樺美智子不幸亡故。
儘管在序列抗議中:國會大樓前聚集的愛國群眾一度突破三十萬人;響應罷工人數超過五百萬人;到日本訪問的白宮秘書抵達羽田機場時,被群眾包夾、進退不得,美軍方面出動海軍陸戰隊的直昇機才倉皇逃逸至大使館;艾森豪總統懾於聲勢,取消訪日行程;事件的最終章以不得民心的岸信介辭職收場。
然而,這一切都無法阻止安保條約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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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鬥爭(六):第二次安保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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