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謂的無理要求為何?
2. 國軍形象?(注意,那時的「國」不是國家)
3. 鎮定和忍耐的具體行為?
事變十日記 柯遠芬
前言
這是我在事變中的日記,因為希望將這一次所謂『〔「〕二〔.〕二八』〔」〕事變〔,〕使人們更多瞭解一點,所以我將事變中最重要的十天日記公諸於世。
戰後的窮困,〔、〕饑餓,〔、〕紛爭,〔、〕騷動…〔…〕這是歷史的必然性,到現在為止,國際和國內許多或許大部份的地方都在演着〔著〕這一幕歷史劇,其熱鬧的性質雖然有別,但劇情的內容,大致總是相同的。所以臺灣省卅六年的『〔「〕二〔.〕二八』〔」〕事變絕不是偶然。
事變的起因似乎為着〔著〕緝私〔煙〕案,但隨卽牽涉到改革政治,從取銷〔消〕專賣局,改組長官公署〔,〕打倒一黨專政;〔、〕政府〔,〕但不幾天又從改革政治〔,〕到解除軍隊武裝,提出高度自治,〔、〕獨立…〔…〕等無理要求,這是偶然的事變嗎?
因為有陰謀在導演,所以只不過十天,由緝私〔煙〕事變,而政治改革,解除軍隊武裝,最後全變成叛國的暴亂,因此最後亦全變了軍隊的事了,我亦就此成了事變中的一個主要人物。
如果將事變分成兩個時期,那第一個時期就是從二月廿八日至三月八日為止,這九天是叛亂時期,亦是一光明時期。在臺北二月廿八日至三月八日這九日都是下着〔著〕雨,和愁雲慘淡,在三月九日的下午〔,〕我們才見着〔著〕太陽,光明照耀人間,雖然這是偶然的現象,但是這個天時帮〔幫〕助了我們不少,妖魔鬼怪是無法在光天化日之下生存的啊?〔!〕經過一次事變以後,忠奸順逆自然會分明的,所以我的日記絕對沒有批判任何個人。
二月廿八日
星期五 陰
照常是五點四十五分鐘左右起床。雖然天是亮了,但房間裏〔裡〕光線是陰森的,推開窗子
一看,陰雲四佈,南國的春寒也有些令人難受,心裏〔裡〕想這是象徵着〔著〕暴風雨快要來了。
六時十五分由寓所到司令部,大清早馬路上除了些窮人外,照樣是冷清的,六時三十分我們升旗,因為有些微風,所以國旗飄揚得更有神氣,升旗後照例是演講和晨操,大家都不覺得今天沒有什麼異樣。
七時早餐,餐後是我寫日記的時間,(寫昨天二十七的日記)打開日記先看這一天日記上的格言,〔X〕(正氣日記)〔,〕因為這些格言,都是 蔣主席所輯的,這一天的格言是『〔「〕居安宜操一心以慮患』〔」〕,是居安思危的意思,對面一句格言,就是今天的,則為『〔「〕處變當堅百忍以圖成』〔」〕,意思是處變要堅忍忠貞。今天所看見的格言,使我又異乎尋常的感覺,好像預示着〔著〕今天會有什麼大難來臨的樣子。
在二十七日的日記裏〔裡〕,我記下了兩件事:一件是:日前有奸人造謠,而且報紙上亦經登載,他們說:『〔「〕有一天由蘇澳至花蓮港長途汽車一輛,在中途遇着〔著〕數位軍人攔阻,強欲搭乘,因為業已客滿車夫不肯,車夫無奈,憤而請乘客下車,再請軍人上車,然後便連人帶車駛進海裡去了,〔。〕』〔」〕這是一件絕對不近情理的事,但一時傳遍各處,我為慎重起見,因請公路局和駐花蓮港部隊調查,結果證明全屬謠言,公路局的車輛並無一輛不見,亦無一名司機和士兵失踪,此必為奸人造謠,以求中傷軍民感情,其計實是毒辣。由此亦可知奸偽的陰謀在逐次展開中。另一記事為今晚因專賣局緝私人員執行任務不得法,致傷害人民,引起事端,民情亟〔極〕為激昂,此事應由專賣局和警察局負責處理,優卹死者,重罰失職人員,以期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目前下級公務員如此不健全,影響政治誠非淺鮮。
寫完了昨天的日記以後,七點三十分上英文課,不到半小時,長官來電話要我到長官公署有事相商,至則臺北市游市長〔、〕陳警察局長和警務處胡處長均在座,當時得知延平路一帶流氓在打鑼,民衆〔眾〕在集合,□昨晚緝私〔煙〕命案將有示威行動,當時大家均認為這是流氓所鼓動,所以長官有意逮捕流氓,但是我的感覺有些不同,認為幕後必定另有人在煽動,同時民衆〔眾〕在蠢動中,流氓混在群衆〔眾〕裡,又無特別記號,在此群情激昂之下,如以武力制壓和逮捕流氓,恐易引起衝突發生不幸流血,〔X〕(如過去許多慘案相同)〔,〕因此我主張對緝私〔煙〕案立卽宣示處理辦法,同時以憲警設法解散已集合的群衆〔眾〕,和守護各機關局門,然後再設法對付流氓,長官亦同意此辦法,我們就分頭去處理。
群衆〔眾〕集合的雖不多,但是圍觀者甚衆〔眾〕,一共約二〔、〕三千人,聲勢相當浩大,當時游市長(本省人)〔、〕市參議會周議長〔、〕陳警察局長和憲兵張團長等均前往勸導,並宣示政府對失職人員必定從嚴審理,但群衆〔眾〕要求卽刻槍斃失職人員,擾攘至十一時左右,群衆〔眾〕擁至專賣局,有搗毀專賣局模樣,當時我要張團長派兵保護專賣局,同時張團長和胡警務處長亦先後前往制止,不久聞專賣局門市部和貿易局的新臺公司均被搗毀,至此羣〔群〕衆〔眾〕逐次失去理性,星星之火從兹便成燎原了。
午飯後我命副官處王處長(本省人)前往勸導,並請羣〔群〕衆〔眾〕推派代表前來商談解決辦法,不久王處長偕同七八位代表前來,此時國大代表謝娥女士亦來部,告知事態嚴重,要我速謀解決,當時我就請她亦參加商談,希望她能發生些作用,代表們提出了六個條件,除了立刻撤換專賣局〔,〕因為職權關係我沒有答應他們外,其餘我都圓滿的答復〔覆〕了,惟正在商談中〔,〕我接到長官的電話說羣〔群〕衆〔眾〕又擁向着〔著〕火車站,有向長官公署進擾的模樣,我於商談完畢後,卽令代表們速去制止羣〔群〕衆〔眾〕繼續暴動,並應速行解散,隨後長官電話要我前去,至則葛秘書長〔、〕軍法處徐處長和法制委員會方主委均在座,正討論戒嚴的法律根據,後來又和秘書長商量,討論許久,對於戒嚴不戒嚴仍無結果,我以時機緊急,轉瞬天黑,一切佈置均來不及,所以我卽先回部〔,〕作一切戒嚴的準備。回部後見及曾經商談的代表,他們亦說事態嚴重,因為有許多不認識的人在煽動〔、〕在領導,要求派交通車貼些標語,標語寫的是事件圓滿解決了,請民衆〔眾〕們回家去,在他們還沒去的時候,我們就聽到了四〔、〕五響槍聲,知道事態不好了。果然葛秘書長來電話說,暴徒進擾公署並搶奪衛〔衞〕兵的槍,且有暴徒開槍,向衛〔衞〕兵射擊,衛〔衞〕兵不得已還擊,致双〔雙〕方傷數名,暴徒業已驅散,但仍在各處騷擾。我卽飭代表們迅速前去設法制止民衆〔眾〕的暴行。此時我已知道事態極為嚴重,奸偽已經混入羣〔群〕衆〔眾〕中,積極的在煽動,因此我召第三處盧處長商討軍事佈置,同時計劃〔畫〕今晚戒嚴的部署,當時最感困難的是兵力不够〔夠〕,在臺北我們可以使用的兵力只有憲兵一個連,特務營一個連,其餘都有勤務。所以當時決定調駐鳳山獨立團所控制的一個營和基隆要塞守備隊二個中隊開臺北,鳳山的部隊是遠水不濟近火,只能希望基隆要塞的守備隊來應急,經將此情形報告兼總司令後,決定自今晚十二時起開始戒嚴,禁止民衆〔眾〕的集會,然後再尋求和平解決的方法。
不久大暴行開始了,時間大概是下午二時以後,瘋狂了的民衆〔眾〕(大部份是流氓和浪人)對所有外省人,無論公教人員〔、〕工商各界與男女老幼〔,〕均為暴徒們毆辱的對象,只要遇着〔著〕了暴徒是無法幸〔倖〕免的,星星之火在燎原,事變畢竟是擴大了。
目前的局勢,我們只有採取以靜制動的辦法,橫逆之來,只有鎮定和忍耐啊,我當時召憲兵張團長來部商議應付這一個惡劣的局勢,我們共同的意見是無論如何不可中奸人之計,我們要設法避免不幸的流血,因為奸暴們很巧妙的利用了這緝私的事件,而且又以改革政治為號召,如果就因此而發生大流血,是不會為國內外人士所原諒的,亦將是國家的恥辱,所以當時只決定以僅有的少數憲兵和特務營的一部守護軍政機關,和倉庫,〔、〕工廠,〔、〕金融,〔、〕交通,〔、〕通信等場所,而以警察去制止暴行。同時規定非為自衛〔衞〕,絕對禁止開槍,此時並商議今晚戒嚴的部署。
商議完了後,電話基隆要塞史司令〔,〕速將守備大抽〔X〕隊〔抽〕出兩個中隊,由大隊長率領開臺北歸本部指揮,同時因為火車受暴動影嚮〔響〕停止了,只得由本部派車去接運。
黃昏前戒嚴令下達,是以憲兵張團長兼臺北市臨時戒嚴司令,使用的兵力只憲兵二個連(將淡水〔、〕基隆各地憲兵集中)和守備兩個中隊,戒嚴開始時間為今晚十二時。
同時電令基隆要塞史司令,為基隆戒嚴司令,除調臺北守備兩個中隊外,由渠抽調砲臺的守兵編成使用之。
黃昏時候,我們抽調□汽二十一團的汽車九輛,並派參謀隨同開基隆,載運守備兩個中隊來臺北,本來由臺北至基隆平時行軍時間只須四十分鐘,但這一次却〔卻〕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結果花了兩小時才到達基隆,原因是沿途均有暴民阻碍〔礙〕,和車輛不好,時常發生故障,晚十時至十一時調來的兵總算是完全的開到了,但是我們却〔卻〕犧牲了一個忠勇的汽車兵團的連附〔副〕,在開基隆的中途-汐止為暴徒們用刀殺死,這消息我一直不敢向士兵們公佈,因為我怕激怒士兵們的感情,怕他們去報復。
中夜,戒嚴的佈置完了後,我才安心的休息,在休息前我曾虛心的檢討今天的事變,我的結論是:『〔「〕這次事變的發生自然是有奸人從中煽動,但是吾人未能防患未然,政治的鬆懈,羣〔群〕衆〔眾〕運動的沒有注意,沒有切實掌握羣〔群〕衆〔眾〕,領導羣〔群〕衆〔眾〕,這是我們黨政軍團最大的失策,不過事變到來後,我們尚能本着〔著〕『處變當百忍以圖成』的格言,盡量的壓制自己的感情,否則恐怕要造成一次大流血,嗔笑中外。』〔」〕今夜在沙發上和衣而睡。(未完)
(《台灣新生報》1947.5.10:3,三欄題)
延伸閱讀:
柯遠芬Wiki台灣新聞自由考(二):貳貳捌
※:未完,後續請自行參閱史料,國圖有檔。
看他寫日記的程度就不難想像會發生這樣的慘案應該不意外 而且他當時的判斷能力我看跟小學生差不到哪裡去 我還真是佩服蔣介石看人用人的眼光及能力 也難怪在中國幾百萬軍到最後會像逃難似的逃到台灣來 只是倒楣的還是我們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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