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1日 星期五

安保鬥爭(一):莫敢不從





但就目前日本政壇仍就是家族政治與老人天下就知道,當時的咎責是完全失敗的。


失敗的原因究竟是過早撤除,或是GHQ並未認真執行呢?









一、莫敢不從





        19445月,納粹投降,軸心國僅存日本,可謂大勢已去。儘管軍方高喊「本土決戰」,但當時的鈴木[1]內閣卻倚賴蘇聯從中調停。


        19452月,英美蘇在克里米亞的雅爾達(Yalta)進行首腦會議,但蘇聯對佔領日本提出貪得無饜條件。於是美國構思:與其倚賴蘇聯調停,讓蘇聯介入戰後日本的瓜分會造成自己利益的極大威脅,如眼前的四國分佔德國就是最好的例子,因此決定依一己之力,讓日本無條件、徹底跪下投降。


徹底消滅困獸之鬥的方法──就是原子彈。


        在日本受到廣島與長崎核彈攻擊後,1945815,昭和天皇的「玉音放送」,宣布日本無條件投降。而當然,身為世上唯一擁有核武實力的美國,此時提出「單獨佔領」的要求,其他國家也莫敢不從。


        1948.08.28,第一批「盟軍」(事實上純為美軍)於橫濱抵日,隨後在日本首都設置「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General HeadquartersGHQ),而駐日盟軍總司令(Supreme Command of Allies in the PacificSCAP)則是由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擔任,他是唯一一位擔任過此職者,因此視該職為他量身打造也不為過。


        1945.08.30,麥克阿瑟抵達日本,同年09.02,日本簽定降書,接著到1952.04.28為止,GHQ均透過日本政府實行「間接統治」,但間接統治僅徒具表象,所有國家權力都集中在GHQ手中,麥克阿瑟也在此贏得「美國天皇」的渾名。


        但民主國家佔領他國終究並非常態,以懲處戰犯、復興日本為名的佔領也有其時限。1951.09.08,大多數的同盟國在舊金山的戰爭紀念歌劇院簽訂《對日和平條約》(日:日本国との平和条約;英: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由於簽訂地之故,該條約又稱《舊金山和平條約》,並規定於1952.04.28正式生效。


        此條約生效後,國際法的意義上乃正式結束戰爭,因此GHQ在日的合法效力也僅至1952.04.28為止,之後便展開撤離[2]。是故2013.03.12,日本政府決定將04.28訂為「主權恢復日」。


        原本,GHQ的目的是清查戰犯與政客世家,並解散財閥,替日本打下民主的良好根基,徹底施行轉型正義,但就目前日本政壇仍就是家族政治與老人天下就知道,當時的咎責是完全失敗的。


        失敗的原因究竟是過早撤除,或是GHQ並未認真執行呢?


        答案是後者。






延伸閱讀:  
安保鬥爭(二):韓戰 

唐代報導文學:侍寢(前)






[1] 美國登陸沖繩不久,小磯內閣下台,長期任侍衛長,深受天皇信賴的鈴木貫太郎組閣。
[2] 但沖繩諸島直到1972年才交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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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該條約又稱《舊金山和平條約》,並規定於1942.04.28正式生效。……」1952 之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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