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2011台灣新聞自由報告書



64


沒有自由的媒體,就不會有自由的社會。









Status: Free
Legal Environment: 7
Political Environment: 9
Economic Environment: 9
Total Score: 25






承前閱讀:2010台灣新自由報告書
2011台灣新聞自由報告書
報告組織:自由之家
譯者:Aura



台灣媒體自由度在亞洲名列前茅,此地擁有多樣且活躍的新聞媒體,具體而言,有超過360家民營報社、眾多的電視台與143個衛星電視台。記者亦可盡情質疑政府政策與指責官方的錯誤行為。

憲法提供言論與新聞自由的保障,且此權利受政府與司法獨立的法庭保障。對記者的肢體暴力罕見,無論本地與外籍記者都能自由地發佈新聞。

然而部分記者提出警告,指出新聞自由在2010[1]年不斷下滑,引起眾人關心的事件如下:
首先是新聞的置入性行銷;再者,國會提出法律修正案限制媒體報導犯罪與暴力新聞;最後是以執照構成進入媒體障礙。

據當地媒體報導,201011月,《兒童及青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於立法院一讀通過。該法案對於犯罪、吸毒、暴力、兇殺與低俗的報導與影像進行限制。違反此法者,最高可處以50萬元(相當於17000美金)罰鍰。

記者與新聞自由倡議者對此抱有高度戒心,他們認為這不但讓官方定義何謂「正確」的新聞,更限縮報導空間。[2]年底,這項草案仍在立法院等待二讀。



平面媒體不受國家控制,在近年的改革後,廣電媒體也不再受制於新聞局的執照與節目審查。

政治極化現象亦值得關注,亦即多數媒體明顯非藍即綠,但儘管如此,媒體仍對政府保持批判態度。

201011月的五都選舉,媒體因下列報導被批評為黨性堅強:執政黨(國民黨)前主席連戰的兒子連勝文,參加選前造勢晚會時遭槍手射傷。親反對黨(民進黨)的電視台被指責隱瞞此事,而親國民黨的電視台被指控將此事與選舉掛勾,但這是違反選罷法的行為。




壹傳媒在台灣與香港都是指標性(leading)的平面新聞媒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一再阻擋壹傳媒體系的壹電視取得有線電視台執照而受猛烈批評。理由或許與該企業擅長以羶色腥電腦動畫報導新聞事件與名流醜聞有關。這些名聞遐邇的動畫作品可在《蘋果日報》的網頁一覽無遺。
 
但以《蘋果日報》為由阻擋壹電視取得執照是相當牽強的,因此媒體改革者質疑廣電媒體發照的公正性。NCC以質疑壹電視未能「善盡社會責任」為由拒絕申請,但這種解釋被媒改陣營認為是過度主觀的理由。[3]

12月底,NCC譴責年代電視台節目廣告化嚴重,並撤銷執照。[4]據當地新聞報導:此項決議招來立委的抨擊,認為撤銷執照一事不但過於專斷,亦不符比例原則。立委表示,其他電視台也有相同問題,卻沒受到懲罰。



蔡衍明是《中國時報》集團的首腦,該報團旗下有份名為《旺報》的報紙,由此可看穿業主主宰報導內容的實相

2010年,台灣與中國簽訂了《經濟合作協議》[5]。由於該協議將台灣與中國的商業綁定,因此新聞自由倡議者深恐業主與某些記者為了保護他們的商業利益,對中國進行漂白報導。

媒體改革者認為,從旺報64的專欄就可清楚看見北京的影響力。[6]該專欄為「歷史研究所-[7]兩岸的今天」,但當日的專欄竟刻意遺忘1989年的天安門廣場軍事鎮壓。




立法院在2003年通過法案,禁止政府與政黨職員、相關人士於廣電媒體工作,該法案並命令政府與政黨出脫所有手邊的廣電資產。[8]

政府對公視災難性地整肅持續進行[9]2009年,立法院試圖通過法案,讓政府能干預公視節目運作與增加公視董事會的董事名額。

法案通過後,新聞局立即指派八名新董事上任[10],然而20101月,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向法院提出對八名新任董事[11]暫停職務的假處分獲准。
 
三個月後,士林地方法院亦同意並執行新聞局所申請的假處分,使董事長與另六名董事[12]無法執行職務,進而被解職。同年9月,公視總經理馮賢賢和執行副總經理鍾裕淵亦被新董事會解職。

以上一連串的職務糾紛,讓觀察家發現政府對公廣集團的干預,並憂慮公視的中立性。[13]




201012月初,前《中國時報》的資深記者黃哲斌以辭職抗議日益嚴重的置入性行銷。所謂的置入性行銷,指政府與企業付錢,然後將廣告掩飾為新聞
  
媒體改革團體表示,他的辭職讓大眾注意到這種業界常規,並引發一連串的反置入性行銷運動。[14]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談話中保證會重視此議題。年底時,兩大黨立委均研議限制政府置入性行銷的法案。



台灣的網際網路普及率為71.5%,政府避免對網際網路設限。然而2010年中,最少有三名在台工作的外籍記者,由於報導涉及中國而遭網路攻擊。此事證明,記者的威脅不只是暴力,還有新型態的網路攻擊。

據外電報導,在三月時他們發現自己的Yahoo電子郵件被入侵,但這三位記者的遭遇不過是冰山一角,更多積極報導中國新聞的記者亦有類似遭遇。

攻擊者的身份目前仍不明朗,但這種手法類似之前攻擊Google的狀況。Google是美國公司,同時也是搜尋引擎界的龍頭。該公司在2010年上半年對外表示,由於中國過於偏袒本土企業,因此要撤出中國市場。但在如此宣示之後,Google也受到網路攻擊。



***

1.
這份報告,其實201110月底就交到筆者手上,而且以最快速度翻譯完成。但為何等到20128月才上網公開?理由課堂提過,於此不擬贅述。


2.
本文筆法可說微言大義,例如開頭的「憲法提供言論與新聞自由的保障,且此權利受政府與司法獨立的法庭保障。」看似冗長陳腐又重複,但這是有必要的。這句話前半段指本國的憲法載明了這項權利,後半段指此權利是公民確實可享有的,不似某些獨裁國家的言論自由保障僅只是空口白話。

關於用字遣詞與譯法,當然還有諸多值得注意之處,其餘就請讀者心領神會。


3.
敝譯之〈2009台灣新聞自由報告書〉、〈2010台灣新聞自由報告書〉與今年版本,均提到蔡衍明與其商業集團。由今年一連串的旺旺鬥爭來看,乃先見之明。當然,此先見亦賴台灣協力者之識。


4.
文首的「Status: Free」指台灣目前屬於新聞自由地區,也提到台灣的新聞自由度算亞洲頭班,但其實有資格談新聞自由的,在亞洲也不過兩(三)個國家:日本、南韓與台灣,這種事實陳述可謂哀矜勿喜,但馬的中國國民黨新聞官員聽聞我國新聞自由指數再度下降時,竟以仍在亞洲三強沾沾自喜,不可不嘆其坐井觀天。


今年我國的NCC表現與新聞公害,算止有口皆悲,之後筆者將匯報本年度重要資訊予自由之家,也預期2012年將跌出新聞自由區之外,此警鐘希冀可喚醒社會大眾之注意。


至於政府?請看註14可知,早已不可期待。更重要的是,一手主導公視法案的中國國民黨籍大黨鞭、大貪污犯、大冰火洗錢家林益世先生的劣行曝光,重觀此事件,當知所謂公視並非公共電視,而是供我所用之電視,其理甚明。


5.
沒有自由的媒體,就不會有自由的社會。而自由不是秋葉,絕非時序來臨便從天而降。


2012.09.01,為了社會的自由,請與我們一起站出來,表達民主社會中最珍貴的自由意志。


遊行時間:2012.9.1 pm2:00~6:00(pm1:30(艋舺大道303號,中國時報前集合)
遊行路線:中國時報(艋舺大道)NCC(仁愛路)






[1] 事實上以自由之家的排名而論,自馬英九上台後,新聞自由指數便年年倒退,不僅止2010,見本文末註。

[3] NCC專業何在〉。
 
[4] http://plain-notes.blogspot.com/2010/12/ncc.html

[5]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

[7] 按:破折號應佔兩格,當報社連最基本的標點專業也失去時,讓人無法信賴其餘表現。

[8] 200312月,通過廣電三法修正案,與此有關的條文為《廣播電視法》第5條: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政府、政黨不得捐助成立民營廣播、電視事業5-1條: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其配偶、二親等血親、直系姻親投資同一廣播、電視事業者,其持有之股份,合計不得逾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9] 20081212,國民黨執政後,一方面運用國民黨立法院席次的優勢凍結公視97年度預算,對於98年度預算施以附加決議,要求未來公視執行任何計畫,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始能動支。

[10] http://www.twmedia.org/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79
立院三讀通過國民黨提案,將公視基金會董事人數由原法的1115名,改為1721 名。我們對此感到遺憾。
2011.03.07的修正版中,又改成「董事十人至十七」。

[11] 陳世敏、蔡憲唐、廖元豪、須文蔚、趙雅麗、黃玉珊、林淇瀁與程宗明。

[12] 鄭同僚、朱台翔、虞戡平、黃明川、陳邦畛、彭文正與林志興。

[13] 公視大〉。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