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

置入性行銷:下三濫政府




 「政府不好好做事,反而拿人民的錢進行置入性行銷,根本是『下三濫』的行為!媒體老闆如只短視近利想賺錢,乾脆拿報社去開賓館最快!



政大新聞系主任‧林元輝






置入性行銷在台灣是個嚴重的的問題,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先生當年競選總統時公開宣示反對置入性行銷,但實際上如何呢?分見報導AB


報導A
馬英九和副手搭檔蕭萬長是在二○○七年十二月十日發表「新世紀台灣人權宣言」,在宣言主張第一項,馬蕭承諾:「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得從事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政府廣告預算應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不得偏好具有特定政治立場媒體,徹底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


馬蕭承諾,在就職總統、副總統後,將責成政院落實該項政見,也歡迎媒體朋友與社會各界一起監督政府,為改善媒體環境一起努力。


報導B
針對政府置入性行銷問題,馬英九總統在二○○七年總統大選期間,就曾公開承諾,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二○○八年當選總統後,馬也以總統當選人身分,正式回函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認同這些團體發起的「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理念,同時再度承諾執政後會責成行政院落實這項政見,但執政兩年半後,政府置入性行銷依舊氾濫,引發傳播學界的憤怒痛批。



    2008迄今,由媒體與政府各項施為可發現,「中國國民黨」[1]政權不但不思落實承諾,投入置入性行銷的經費更遠遠超過前朝,按照《財訊》的報導,政府投注「廣告」的經費,已遠遠超越私人企業。


    17億的預算,全都是你我的納稅錢,這龐大的預算已嚴重排擠教育、環保、社福預算,以新聞學的角度來說,這17億是一毛都不該花的錢


    若以電視媒體最喜歡的計量單位,這錢不知道可以吃多少年的營養午餐。


    但問題的表象不在「置入性行銷」,應該這樣說,目前所見的置入性行銷只是問題的表面。


    何以見得?


    不談學理,只用很簡單的道理解釋:正是因為做太爛,所以才需要大量的廣告來掩飾,而一般的廣告不被閱聽眾採信,只好用置入性行銷這種下三濫的手段來詐騙公民。


    面對這種下三濫政府,本文蒐集了各組織、單位的說法,從這些意見就可瞭解其立場與對新聞自由的看法。




新聞相關單位
單位
職稱姓名
意見
記協
會長楊偉中
1. 要求曾承諾不進行政治置入性行銷的總統馬英九道歉,朝野也應規範執政縣市首長不得進行政治置入行銷。

2. 馬總統曾在選前公開承諾當選後不做置入性行銷,當選後亦簽署「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但上台後,各部會置入性行銷不減反增,聯盟將要求馬總統率先公開道歉

3. 「這就像一艘船快沈了,難道要繼續搬石頭,讓這艘船更快沈淪嗎?」當記者已變成「廣告AE」、寫的稿子都是「業配(業務配合)」,媒體公信力 將蕩然無存,讀者也會非常困惑,到底看到的是「新聞」還是「廣告」?身為媒體的一份子,應共同站出來導正歪風,為更好的媒體環境而努力。

中時
前記者黃哲斌
政府與大企業的手直接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花錢買報紙的讀者,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一份超商DM與政府文宣。
報社
不願具名的報社記者
政府部會業配新聞越來越多,「官員會指揮你要訪問誰,稿子也要先被審查過,只能報喜不報憂,媒體監督政府的功能蕩然無存。
中視
前記者劉蕙苓
1. 自己曾為了一則業配,被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痛罵:「你怎麼這麼不專業!」,使她毅然離開中視的職務。

2. 當她帶著成品去給國民黨驗收時,卻因為不符期待而當場被文傳會主委打槍,主委怒斥:你到底懂不懂啊!你怎麼這麼不專業!怎麼會派你來做,又把它做成這樣?回去重做!

3. 因為國民黨是中視的「大老闆」,所以可以把記者當奴才[2]

財訊
報導
○○九年政府的廣告量近十七億元,比二○○八年逆勢成長二成多,相對而言,二○○九年商業廣告量第一名是遠雄集團,共達六.六億元。可見政府的置入已經大幅超越商業置入的經費
天下
報導
1. 115,五都選戰進入倒數計時,候選人打得火熱,也是花博開幕前一天。一如往常,坐在飯桌前吃早餐的張先生,拿起《中國時報》頭版,五彩繽紛的花博新聞照,伴著百位名模走秀,貼心地提醒讀者「相關新聞刊登在A8和A10版」。

2. 翻開A8版「新聞」:「花博秀花裳 100名模古厝爭艷」、「花博開幕將交管 掌握資訊免掃興」、A10版「花博流行館 遠東環生方舟啟航」等等。
但是,張先生可能不知道,這一又1/4版的新聞裡,掛名撰寫報導的4位「記者」,其中周姓、陳姓「記者」是廣告部業務人員。而他們寫的,則是業主付錢給報社,卻「偽裝成新聞的廣告文宣」。

北市報業公會
理事長林聖芬
公會內部會有相關討論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公會
執行長陳守國
公會內部會有相關討論
蘋果日報
總編輯馬維敏
所有置入性行銷都該反對,這是最基本的新聞倫理,政府不該一邊說維護新聞自由,一方面用金錢收買新聞,所以不論政府、朝野政黨都應支持修法
聯合報
報系發言人項國寧
政府重要議題需媒體版面,但內容應討論,別用混淆的形式登廣告。
中國時報
副總編輯張景為
1. 內部已開過因應會議,但內容還未定案、不便透露

2. 置入行銷是台灣媒體整體面對的問題,立法解決不失為思考方向。     
自由時報
發言人蘇宇暉
一向反對政府置入性行銷。
TVBS
發言人張維銘
會審慎觀察此事發展。
中天
發言人劉善群
暫時沒回應。
三立
公關部副總張正芬
尊重各界意見。
民視
公關部主任杜蕙如
未回電。





政黨
單位
職稱姓名
意見
中國國民黨
黨團書記長林滄敏
應界定置入性行銷的定義,否則修法不落實也沒用。
中國國民黨
文傳會主委蘇俊賓
金溥聰上周已於中央工作會議要求檢討此一現象,國民黨反對地方或中央作政治性置入行銷與業配新聞,[3]但執行起來是非常複雜的問題,不管中央、地方的藍綠政府,都需要面對。
中國國民黨
總統候選人馬英九
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得從事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政府廣告預算應建立公平合理的 分配機制」、「不得偏好具有特定政治立場的媒體」、「徹底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當選後,更曾向記協與媒改團體簽署一份「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
中國國民黨
總統馬英九
但馬在選後並未落實執行,也引發傳播學者的大反彈。
民主進步黨
團書記長潘孟安
政府用稅金做置入性行銷,很多人看不下去,但如何禁止又兼顧新聞自由,要好好研議。
總統府
相關問題由行政院說明。
行政院
發言人江啟臣
政府會尊重各界提出的意見,也會請各部會依照馬總統所指示的原則,就目前執行宣傳預算的情況深入檢討,若有需要調整的地方,會要求各部會改進,以符社會期待
行政院
高層
政府對任何可提升新聞自由程度的行動均尊重,對目前政府文宣執行方式還有改進空間,會檢討。       






學界
單位
姓名
意見
台大新聞所
張錦華
1. 在《預算法》限制政府不得將經費用於未經國會授權的宣傳,禁止隱藏性宣傳,媒體自然不會登。

2. 研究調查發現,AC Nielsen公司在二○○九年底公布的廣告量排名表顯示,前五十大政府單位的廣告總量,已超過十二.四四億元。

3. 廣電法有規範商業廣告不能節目化,政府買媒體新聞置入卻根本無法可管,不僅是損害台灣民主政治的監督機制,對新聞專業也是一大戕害,因此新聞界與學界希望能串連力量,推動立法有效制止政府再用納稅人的錢,去買新聞來蒙混納稅人對政府正確資訊「知的權利」。

台大新聞所
所長林麗雲
1.提及媒體自律重要性時,也指「難道未來只能看不做置入性行銷的《蘋果日報》嗎?」她說,傳播學界未來將串聯更多公民團體加入,透過社會力量持續推動修法禁止政府從事置入性行銷。

2. 政府不應帶頭「犯罪」,應加速在預算法、政府採購法、公務人員法明文規範,也疾呼媒體老闆勿為了短期利益,自甘墮落、作踐自己,更不能要求記者寫業配、拉廣告。

台大新聞所
洪貞玲
新聞自主、監督政府,這個基本的新聞ABC 早在政府、廣告主、媒體互利共生下被消解了。政府購買新聞版面,比諸於企業造成更大的傷害,它壟斷了公共政策的發言機會、限縮不同意見的討論空間、影響人民的政治決定、假民主而真愚民。偏偏政治訊息有其公共利益的特性,而政府購買媒體的證據又難以取得,因此即使媒體主管機關近年來大量裁罰置入式行銷,裁罰的內容卻多數是商品置入,沒有一個政府置入的案例!
世新大學新聞系
彭懷恩
政府做文宣天經地義,媒體應自律,不宜修法限制。
世新大學新聞系
系主任胡光夏
系上曾有老師對班上的四十個學生調查,結果逾八成新聞系學生認同置入性行銷,顯示未來新聞工作者的價值觀已開始扭曲,令人憂心。
政大新聞系
系主任林元輝
1. 過去政府用法律高壓控管媒體,如今則用錢收買新聞,「政府不好好做事,反而拿人民的錢進行置入性行銷,根本是『下三濫』的行為!媒體老闆如只短視近利想賺錢,乾脆拿報社去開賓館最快!

2. AC Nielsen去年底公布前五十大政府單位的廣告總量逾十二.四四億元,成為最大廣告買主;今年陸委會編的廣告文宣預算就高達一.八億元;根據議員的資料,台北市府九至十一月,用在花博文宣就高達一.三億元,北市亂撒錢,買廣告、買新聞自誇做得有多好、一棵九層塔值兩百、四百元,卻對三審定讞敗訴、積欠的健保費賴著不還,不荒謬!

師大社科院
院長林東泰
1. 點名質疑馬總統,政府置入性行銷是為所當為嗎?他並疾呼監察院糾彈行政院長吳敦義,因為各部會大買特買新聞!

2. 扁政府時代開啟置入性行銷模式,馬政府則變本加厲,執政黨的祕書長(金溥聰)還是新聞系老師出身,卻縱容政府持續進行置入性行銷,是新聞業集體墮落。「政府不但應立即修法禁止置入性行銷,監察院也應介入調查行政機關不當的置入行為,行政院長吳敦義過去當過記者,一定能體會置入性行銷對新聞業的戕害。」

3.美國「自由之家」就直指台灣政府置入性行銷嚴重,假使馬總統再不重視,以後年輕一輩將不再尊重記者這個行業。

4. 首屆NCC委員擬定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明訂新聞及兒童節目不得置入,但到了第二屆就不見了。想做大事的監察院應糾彈吳揆不盡責,相信吳會坦然接受,因為他也曾是一名優秀記者,應最了解政府買新聞的惡果。

中正大學傳播系
羅世宏
政府新聞置入性行銷越演越烈,導致近日有新聞記者不得不以辭職明志;對此,我們深感同情與惋惜。台灣新聞業的危機四伏,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新聞置入性行銷恐怕只是冰山一角。新聞業面臨險峻的危機與重建問題,已經在全球科技先進與經濟富裕國家激起熱烈討論,並引發各式各樣的政策效應,在台灣似乎仍是水波不興、文風不動。面對琳琅滿目、堆積如山的研究報告與政策文件,不禁令人納悶:是台灣的新聞業不存在此項重大課題,還是我們真的是麻木無感? (該文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胡元輝共同具名發表




資料來源:



延伸閱讀:
瞭解新聞:貪吃之都

 


[2] 請注意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國民黨文傳會的回應。
[3] 請對照前中視記者劉蕙苓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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