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當時如果出現男女同床的場面,兩位演員一定各有一隻腳放在地上。
一、媒介危害論:潘恩基金會研究
1. 1929年,潘恩基金會研究(Payne Fund Studies)計畫展開,目的是調查兒童收視電影所造成的影響──兒童是否會模仿(modeling)電影中的反社會行為?
2. 研究方法: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
早期內容分析,與當代不同
禁酒令時代的飲酒內容
3. 研究方法:實驗室實驗(laboratory)
測謊儀
4. 研究方法:調查法(survey method)
問卷:當事者、父母、老師
事後回憶
長輩看法
5. 意義:
原始的研究方法,現在不採用事後回憶法,因為與其說誤差度高,不如說沒有精準度。此外詢問長輩,也只是帶來一廂情願的看法或偏見,對瞭解實情並無直接幫助。
6. 影響
以今觀之,此等量化研究可信度極低,但當時成功塑造了「電影的確會影響孩童」的媒介大效果形象。但這種結果與其說是研究成果,不如說是強化預存偏見。
政治上,這種媒介危害論對1930年的《海斯法典》(Motion Picture Production
Code)提供道德基礎,使管制媒介內容(性、暴力)有其道德與學理之基礎。
7. 何謂《海斯法典》?
當時美國瀰漫著對電影進行管制的氣氛,然而,由於立國意旨與第一修正案的保護,讓官方無法插手管制內容。
當時某位宗教人士就出頭,願意接下管制電影的任務──海斯。
海斯(Will Hays)是基督教長老會的長老,也是美國前郵政部長,他率領一個電影監控小組,負責管制「不恰當」的內容。
從表面上來說,這是電影產業的「自律」,因此不違背美國立國精神。
所以1930年制訂的《電影制播律令》(Motion Picture
Production Code)被稱為《海斯法典》。
《海斯法典》的精神就是消除任何對性場面的描寫與暗示,亦禁絕不尊重政府與罪犯逍遙法外的描述。因此當時如果出現男女同床的場面,兩位演員一定各有一隻腳放在地上。
《海斯法典》的管制直到1953年才逐漸鬆動,而近代美國分級制度則誕生於1968年。
延伸閱讀:
新聞、傳播研究所考科(四):傳播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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