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2日 星期五

七夕(Ⅱ):我不想為了不愛的男人過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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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逢節日我們都必須得被廣告商強迫談戀愛,
不就把「戀愛」也當成上班似地被剝削嗎?












我最早和男人交往,是在18歲那年,
在接下來的10年中,我完全不缺男人,就算分手後,
兩個月內一定會有新的男人勾著手。


可是直到今年1月底我才發現,
我真的很有男人緣嗎?


我真的都和自己喜歡的男人交往嗎?


我無法忍受寂寞,七夕、聖誕節、跨年、情人節、生日……
身邊一定都要有男人才行,如果那之前沒有男人,就趕快找一個。


在年輕的時代,只要自己不挑,很容易就能從排隊的選一個出來。


這樣的日子,真的是有「愛」嗎?


說不定我也只是中毒者,只是我對「男人」或是「有人陪伴」的感覺中毒而已。


只有你說了「妳除了逐漸流失的青春,一無所有。


我才發現,原來我過著這樣的日子。


為什麼一定要呢?


如果每逢節日我們都必須得被廣告商強迫談戀愛,
不就把「戀愛」也當成上班似地被剝削嗎?


我不想為了不愛的男人過勞死。




原來….這就是你說過的戀愛資本主義。







延伸閱讀:
血或補刀

結髮,為夫妻

七夕(Ⅰ):我愛的只有妳


七夕(Ⅲ):戀愛是很殘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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