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台灣新聞自由考(七):中國國民黨報人




19612月起,公圳分屍案偵辦期間,《聯合報獨家、率先指出二戰空軍英雄柳哲生殺人分屍,棄屍於公圳。信口雌黃、捕風捉影的狀況,與今日並無二致








七、中國國民黨報人
沈寂的年代
    

1961825,國民黨掃討完反動份子雷震與李萬居後,躊躇滿志地於陽明山「廣納建言」,稱為「第二次陽明山會談」。


    表面上而言,這是偉大的領袖  蔣公為了聽取新聞界的意見而展開的會議,但實質上是以雷震、李萬居為前車之鑑,要殘存報社好好「遵從國策」,繼而完成「反共復國大業」。


    歷經1950年代一連串對報社的出版法管制,對新聞從業人員的迫害,其罪名從資匪到甲級流氓,可謂無奇不有。第二次陽明山會談是新聞界最後一次透過集體力量,以新聞自由之名,向政府要求解除新聞管制。


    該次會談中,民營報刊向國府要求廢止限張、限證政策,並希望以新聞自律來代替惡毒的出版法。但該會談僅具「諮詢」功能,而無決策作用,因此民營報業除了自律外,對出版法以及其他限制政策,完全是一籌莫展。


    此後,中國國民黨由1963年始,自1978年為止,共舉行五次新聞工作會談以「輔導」新聞業。會談中決定,除了在媒體中安插黨分部,以利國民黨隨時監控之外,還透過歷次會談,「指導」輿論走向。非但如此,在重大事件發生時,則透過「時事座談」的方式,明訂可報導與不可報導的範圍。


所以,60年代爭取言論自由的聲音,可說是一片死寂。


前文提及,1960年雷震被捕,1961年公論報覆滅。後人稱為民主香火的「一報一刊」傳承關係在此暫時中斷,此時只有《自立晚報》以極為委婉,跪著造反的方式,暗暗延續最後一絲星光。直到1971年,《大學》雜誌改組後,開始批判時政,才算是承接《自由中國》的民主香火。


    《大學》所掀起的時評風潮,又以保釣事件與退出聯合國的影響為最大。此種民主刊物,當然飽受打壓,該刊於1974年被迫再度改組,就此沈寂。但民主與自由的討論聲浪再起,正如《自由中國》中殷海光的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一般,一旦星火重新燃起,是執政者無法撲滅的光芒。


第一質報


    196392,台北市報業新聞評議會成立。


按照當時《自立晚報》社長李玉階的說法:「新聞評議會出現,源於新聞界之自律運動,而新聞界之自律運動,則始於前年秋間舉行之陽明山第二次會談。」這是李玉階於196392發表於《自立晚報》頭版的文章。


    可是對照於前節的說法,似乎並非如此,就連李玉階的文章也緊接著表示:「在該次會談中,報業與會人士四人聯名提出建議四點,其中最重要一點,為促請政府廢除或修正出版法,由新聞界本身以自律方式代替。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第二次陽明山會談時,新聞界是希望爭取廢除、修正言論管制的惡法,只是用「新聞自律」的曲道行之。而真正需要新聞自律的關鍵,其來有自,那就是名震一時的「瑠公圳分屍命案」。


    19503月,中國國民黨政府公佈戒嚴時期新聞雜誌管制辦法,法條嚴苛,動輒織民入罪,加上不時有「長官督導」,因此政治新聞呈現一言堂的狀況。以當時限張的時代背景,報業無法在政治新聞上競爭,也無法在副刊、運動線上一較高下,更遑論影劇線的競爭。


    因此報業競爭唯一的出路,便在於社會新聞。以《徵信新聞》[1]、《聯合報》為代表的民營報紙,便於此一時期大幅炒作社會新聞


19612月起,公圳分屍案偵辦期間,《聯合報獨家、率先指出二戰空軍英雄,官拜空軍少將的柳哲生殺人分屍,棄屍於公圳。一家既出,其餘各報紛紛引述《聯合報》的「新聞」。[2]當時各報無所不用其極,據指出、據報導、據了解、不願具名的消息人士指出、熟知內情人士表示、與柳將軍交好的友人透露……信口雌黃、捕風捉影的狀況,與今日並無二致


    這種情況,長達50天。


    所以臺灣媒體之爛,並非由港媒「入侵」臺灣開始,而是這些自詡「正派經營」的「質報」帶頭作亂,時間點也非中國國民黨史觀所稱,報禁解除才有新聞亂象,而是早自1960年代。況且所謂獨家報導率先披露云云僅是含沙射影、含血噴人。


    待真相大白後,王惕吾或迫於輿論壓力,或尚知廉恥,在瘋狂炒作後,於同年518日,在台北市記者之家舉辦前所未有[3]的「道歉酒會」。


    當日出席者除開新聞公害受害者柳哲生夫婦、軍事檢察官任兵外,尚有加害人《聯合報》發行人王惕吾[4]、社長范鶴言、《華報》發行人朱庭荺、聯新社發行人蔡馨發以及誹謗者東海大學的徐復觀教授。見證者尚有空軍總司令陳嘉尚、副總司令徐煥昇、國民黨第四組主任曹聖芬[5]、新聞局長沈錡,及各報負責人共100多人。


    李玉階在道歉酒會上說:「所幸這個案件經過治安機關嚴密偵察,已告真相大白,至於新聞界本身,因這一案件已接受了考驗……」。對照前段李玉階的言論與本段,我們才能知道,「新聞自律」的由來,不是陽明山會談,而是此一捏造新聞之惡行已造成公憤。


但就算洗清冤屈,柳哲生仍在隔年退役,改行賣冰。

新聞評議會

196392,《中央日報》的曹聖芬、《聯合報》的王惕吾、《徵信新聞》的余紀忠、《大華晚報》的耿修業等四名社長,籌組「台北市報業新聞評議委員會」正式成立,為中國第一個新聞自律組織,為我國新聞自律開創了新頁。


    以上為中國國民黨史觀的通說,請注意新聞自律這個關鍵字。


    此外,新評會在組織章程第二條明言:「本會以維護新聞自由推行新聞自律、 提高新聞道德標準、促進新聞事業善盡社會責任[6]健全發展為宗旨」。


    請注意新聞自由這個關鍵字。


    但揆諸該會由生自死,卻只依社會責任論,侈言「新聞自律」,實施「新聞評議」,卻從未挺身對臺灣的新聞自由做過任何努力


    此外,世新大學彭懷恩認為,評議會缺乏功效主要原因有三:即經費不足、人力不足、無強制力。但這三點都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和不顧新聞自由這點完全相關。


    首先,評議會創始四人非常不對勁。曹聖芬是大黨工,言論自由消音器,此自不待言。竟然還有公害製造者王惕吾,與其不遑多讓的余紀忠,此間較為正派者,僅有耿修業一人。[7]


    再者,由評議委員的組成來看,新評會雖為為民間組織,卻是中國國民黨黨工俱樂部。前六屆委員不外是忠貞黨員、黨國大老、黨報社長、退休官員、資深立監委等。如此成員背景,何敢稱之「代表民間」、「反映多元」?


    如此的結構背景下,新評會在評議新聞項目上,不敢,也不能評議政治新聞。只能秉持所謂的「社會責任論」,對社會新聞進行評議,況且評議新聞,曠日廢時,待結案時,媒體不知又炮製多少假案,就算獨以社評議會新聞的角度觀之,也是毫無作用、形同虛設


對症下藥
    

當今臺灣媒體的公信力跌落谷底,媒體亂象、公害層出不窮。各方關心媒體人士莫不以一己之視角,替臺灣媒體把脈,進而對症,下藥。


    最常見的批判聲浪,首推「外來的」港媒,侵害了「我們的」新聞界。所以禍首是以黎智英為首的《壹週刊》、《蘋果日報》。這種純潔的本土/外來的侵害二元思維在台灣政壇非常流行,在和政壇相當密切的新聞界也是常見的口號。


    沒錯,最先提出這種批判聲浪的,不是其他領域,正是臺灣媒體。而其中反對最先,也是最烈的,就是《獨家報導》的沈野。讀者若有印象,便可知那是將同為政大中文系畢業的學妹,璩美鳳的光碟散佈於市的週刊。


    這種說詞,只是將新聞界敗壞的風氣推給外來的港媒,而把自己描述成弱不禁風的待哺幼兒。


    但由瑠公圳的新聞炮製案,我們可知這種惡劣行徑其來有自,是由中國國民黨一手造成的局面絕非港媒


    筆者以為,這是臺灣媒體環境從起點就異常險惡。從1945年台灣被中國國民黨接收開始,經過了1947的貳貳捌事件、戒嚴體制、報禁七限、出版法、秘密通過出版法修正案、雷震案、李萬居案、第二次陽明山會談、瑠公圳案、新聞評議會……


    值得成為模範的刊物一個接一個覆滅,留下來的大多是黨報及其侍從,加以新聞評議機構根本是掩人耳目,形同虛設。說一句重,但是中肯的話,就是臺灣的媒體從根爛起。


    「根」的意思不只是媒體機構的高層,還是歷史的起點。臺灣報業的起點是先天不良,後天失調。從而我們進行媒體批評,不能忘記這個重要的起點,明白如此,我們才能對症下藥,而不是藥到命除。







問題:
蘋果日報至今已站穩零售第一大報地位,依你的觀察,蘋果日報和中國時報、聯合報與自由時報等報差異何在?(提示:政治經濟學)






新聞公害的批判基礎——以涂醒哲舔耳冤案為主例
書中記載:錯誤最多、最不認錯的就是聯合報。

台灣新聞自由考(二):二二八

台灣新聞自由考(三):自由是共產黨的東西

台灣新聞自由考(五):中國國民黨的謊言


魚目與真珠的糾葛:《百年報人》


※新聞自由考系列,每週一定時出刊。



[1] 《中國時報》的前身,老闆是余紀忠。
[2] 以今日比擬,完全是星期三《壹週刊》出刊後,各媒體便宜行事,按表操課,炮製新聞。
[3] 應當也是空前絕後。
[4] 起碼王惕吾還會裝模作樣地弄個「道歉酒會」,但他的接班人,時任《聯合報》副總經理的王文杉則是在1998年,第二次退報運動時挑明了講:「……報社自然堅持不道歉的原則。」
[5]國民黨第四組總管新聞、言論。我們在前篇也提及,此君就是公開倡言要搗毀《公論報》的先生。他兒子在身後出了一本書,叫《一片祥和日月長──報人曹聖芬》,所謂「祥和」之說,讓人無言以對。此外,此君也出現在被稱做「傳播教父」、「記者老師」的鄭貞銘所編《百年報人》。又,同被《百年報人》收錄的資深記者陸鏗,於2001年記者節時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版,明言他恥與某人同冊。這個某人,就是黨工曹聖芬。
[6] 當時國府大力推動所謂的「社會責任論」,想必讀過傳播理論的讀者不然不會陌生。又,本欄第一回亦有提過報業的「五」大分類,其中有一項便是社會責任論。
[7] 此人是《大華晚報》社長,同時也是《中央日報》的副總編。而以上四名社長全為國民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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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則留言:

  1. 考據用心,內容精彩豐富,論理明快順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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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文一篇~~請問可否借轉貼連結呢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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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NCC過去不准壹電視頻道執照的理由是它母報刊在言論內容有壞記錄。

    這理由成立的話,中天電視(三頻道)應該先被NCC吊銷執照吧。
    中國時報以前與兩蔣官商勾結,用報禁先謀殺對手,再做獨裁屠夫的劊子手,社會新聞處理記錄又這麼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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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二次陽明山會談」,港覺跟 「萬湖會議」 好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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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歷史總有相近之處,特別是師法希特勒的蔣介石。但兩件事有些可以探討之處。

      萬湖是商討「最終解決方案」,然2nd陽明山會談是解決後才開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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